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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校工会关于四月份在校发津贴中代扣代缴“慈善一日捐”和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23年03月22日 浏览:

各位老师:

一、慈善一日捐:为弘扬中华民族“扶危济困、乐善好施”的传统美德,根据温州市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公司倡议每位教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。为方便捐款,校工会与人事处、计财处协商统一在4月份校发津贴中代扣代缴。机关行政人员由人事处统一代扣,各学院的老师由所在学院统一代扣,如有疑问,可联系办公室沈国敏。

二、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的工会会员应承担的义务,为方便广大教职工缴纳会费,校工会决定工会会费也一并在4月份校发津贴中代为扣缴。具体扣缴标准如下:

缴费对象

慈善一日捐

工会会费

校级领导、教授

120元

25元/月  300元/年

处级干部、副教授

100元

18元/月  216元/年

科级干部、讲师

80元

13元/月  156元/年

其他在编教职工

60元

11元/月  132元/年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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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21日